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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兑换活动

活动时间

    2008年2月1日--2008年12月31日

活动对象

    积分达到500分或以上的动感地带客户。

活动内容

详情请点击查看大图

1.以上可兑换的礼品五选一。
2.兑换的WAP流量,针对产生的CMWAP流量进行优惠,不区分省内省际。
3.兑换的短信套餐,针对向移动号码发送的信息进行优惠。
4.兑换的免费市话分钟数,针对用户在本地拨打所有市话进行优惠。

办理方法

1.移动营业厅办理:请携带机主身份证及手机(因为需要二次密码验证),如由他人代办就无需二次密码验证,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即可。请到以下营业厅办理:
● 水井沟自办营业厅(江阳区江阳北路1号)
● 蜀泸自办营业厅(龙马潭区蜀泸大道)
● 泸县移动营业厅(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)
● 纳溪移动营业厅(纳溪区阳光商城)
● 合江菲斯特合作营业厅(合江县建设路17号)
● 叙永西城合作营业厅(叙永县杨五坊公安局对面)
● 古蔺菲斯特合作营业厅(古蔺县金兰大道移动大厦)

2. 短信方式:编辑短信JFDH发送到10086,兑换成功将有短信回复提示成功办理。

相关费用

1.进行积分兑换后将扣减相应积分。
2.通过短信方式进行积分兑换话费无通信费和信息费

注意事项

1.兑换的话费优惠,只能是本机话费优惠。兑换成功后,您将收到回复两条短信,短信内容如下:
第一条:“尊敬的客户:谢谢参加中国移动四川公司积分计划。您于XX年XX月XX日消费积分XXX,可发10086至10086或在网上营业厅查询。”
第二条:“尊敬的客户:您兑换的预存XXX元将在本月底到帐,下月5日后即可查询,可发10086至10086或登陆www.sc.chinamobile.com在网上营业厅查询。”

2.积分可以拆分兑换,但通过短信兑换不能进行拆分,并且能形成负积分;不足500分(含负积分)不能参加兑换。

3.可通过短信多次进行积分兑换话费优惠(例:李先生积分为20000分,已通过短信方式兑换一次积分,剩余积分仍可以再次通过短信进行兑换)。

4.兑换的本机话费优惠请在次月5日后进行查询,该优惠可抵扣您产生的所有手机话费,当月未使用完可延期至下月使用,进行品牌互转后仍可享受话费优惠。

5.积分兑换只能在号码归属地进行兑换,不能在号码归属地外兑换。

6.积分兑换的话费不能办理退费业务,优惠款划拨后不在发票中的金额合计项中体现。


    尊敬的客户,上述内容仅作为活动介绍,不作为合同条款。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,我们会不断更新我们的服务内容。以上业务介绍若有变动及未提及内容,请以当地移动营业厅公布为准。